借錢不還 虛構事由才屬詐欺借錢不還 虛構事由才屬詐欺 2011年 11月22日 網友小妤問:小明、小花交往時,小花以家貧及嗜金父家暴為由,要求汽車貸款小明給一筆錢生活,事後再賺錢返還,但她僅願口頭承諾不立欠條,小明不疑有他將自己合計二、三個月的薪水借給小花。後來二人分手,小花卻說銀行利率是小明心甘情願給錢算贈與,不認借款且否認收錢,請問小花是否涉及惡意詐欺?該如何追討?律師洪宇均答: 現今社會詐欺案件層出不窮,以積欠機車借款公司債務、家人生病、車禍等等原因騙取他人金錢。但這些詐騙手法之所以成立《刑法》上的詐欺罪,是因該行為滿足了《刑法》詐欺罪規定,行為房屋貸款人須主觀上為取得他人財物或利益,故意使用「虛偽的事實」令人陷於錯誤,進而使他人交付財物才能構成此罪。 因此,網友提問小花有沒有涉及惡農地貸款意詐欺,首先要看小花所稱家貧及嗜金父家暴是否為真實。若是小花虛構事實,且小明因小花的欺騙交付財物,此時小花就可能涉犯詐欺罪。 藉刑事負債整合訴訟談和解由於詐欺罪屬非告訴乃論,小明可報警交由警方展開偵辦,借款的部分小明可藉刑事訴訟程序與小花談和解彌補損害,或是依民事訴訟請資產管理公司求損害賠償。反之,若小花所述為真,就不涉及《刑法》詐欺罪,此時雙方僅涉及《民法》債務不履行問題,小明僅得依民事訴訟途徑求償,但是前支票貼現提必須證明,雙方確實有口頭約定借款,且小花確已屆期未還錢,這樣小明就能提告主張個人權利。記者張欽採訪整理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,小額信貸歡迎來信e-mail:court@appledaily.com.tw地址:(114)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38號《蘋果日報》法庭中心法律信箱傳真:(02)6601-6400法律意個人信貸見僅供參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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